证券代码:002746证券简称:仙坛股份公告编号:2024-057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通讯、书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冷胡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968551.38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1327869.42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01044467.24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84767894.81元。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
860538727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053872.70
1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自本预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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