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6证券简称:仙坛股份公告编号:2024-056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通讯、书
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寿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968551.38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327869.42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01044467.24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84767894.81元。
1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
860538727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6053872.7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自本预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
2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