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证券简称:木林森公告编号:2024-038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定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
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登记地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信函请注明“木林森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60-89828888转6666
传真号码:0760-89828888转9999
邮箱地址:ir@zsmls.com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
2、联系人:李冠群
3、电话:0760-89828888转6666
4、传真:0760-89828888转9999
5、邮箱:ir@zsmls.com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5
2、投票简称:木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巨潮资讯网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的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编码目可以投票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请在空格内填上对应表决票数。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平均投给
相应的全部候选人,也可以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或者分别投给某几位候选人,不投票者被视为放弃表决权。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