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证券简称:木林森公告编号:2024-033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的通知,获悉孙清焕先生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的本公司股份33500000股,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本次提前本次提前本次提前是否为解除质押解除质押股东名本次质押解除日解除质押
第一大质押开始日期原质押解除日期股数占其股数占公质权人称期股数股东所持股份司总股本
(股)比例比例
孙清焕是2024年4月22日2025年4月22日2024年8月19日166000003.01%1.12%
孙清焕是2024年5月28日2025年5月28日2024年8月19日169000003.06%1.14%海通证券
合计--------335000006.07%2.26%
二、控股股东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公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占其所持股数量司总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质押股份数质押股份数持股份已质押股占已质未质押股份占未质
(股)股本量(股)量(股)比例份限售数押股份限售数量押股份比例量(股)比例(股)比例
孙清焕55175129337.18%18184000014834000026.89%9.99%9092000061.29%32289347080.04%
孙项邦290489001.96%000.00%0.00%00.00%00.00%
合计58080019339.14%18184000014834000025.54%9.99%9092000061.29%32289347074.66%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孙清焕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孙清焕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补充现金等措施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