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证券简称:木林森公告编号:2024-029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2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为促进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通用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通用”)的持续快速稳健发展,同意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中山市木林森通用照明有限公司增资95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作价1元增资后中山市木林森通用照明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500万元增至人民币10000万元;拟以自筹资金向下属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光电”)增资30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作价1元增资后吉安市木林森光电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3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6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木林森通用、木林森光电仍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