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6证券简称:国信证券公告编号:2025-0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定期)书面通知,2025年4月16日和4月17日发出本次会议的书面补充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深圳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姚飞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委托邓舸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余8位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张纳沙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
8144891519.42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分别:
(1)提取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
1628978303.88元,因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
本年不再提取;
(2)计提永续次级债券利息1276500000.00元;
1(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按照公募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416396.92元;
(4)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规定,按不低于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24259662.28元;
(5)根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的规定,按照不低于从重要
货币市场基金取得的全部销售收入的2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22654.01元;
进行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后,本年度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5214714502.33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927167439.27元,以及2024年度指定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处置转入未分配利润309633461.31元,减去公司2024年已实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的股利2595355931.79元,年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27856159471.12元。
根据相关规定,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税后)为1697978760.52元,因此,公司2024年末可供投资者现金分红部分为26158180710.60元。
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4年末总股本9612429377股为基数,向全体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3364350281.95元,尚未分配的利润24491809189.17元转入下一年度。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计算现金分配比例。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4、《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5、《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6、《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在审议公司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纳沙女士、邓舸先生、姚飞先生回避表决,本议项的表决结果为: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在审议公司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
姚飞先生、刘小腊先生回避表决,本议项的表决结果为: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在审议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
联董事李石山先生回避表决,本议项的表决结果为: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在审议公司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
纳沙女士回避表决,本议项的表决结果为: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在审议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
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37、《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1)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
(2)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上述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10万元,如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酌情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8、《关于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
同意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的常规
性业务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港币2亿元。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202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关于2024年度风险控制情况考核评价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在张纳沙董事长、邓舸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其余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4过。
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4、《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5、《2024年度合规总监考核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6、《市值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8、《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5《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9、《2024年度合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0、《2024年度廉洁从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1、《2024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2、《关于2025年度公司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含重大风险限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3、《关于同意成飞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的议案》
(1)同意成飞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2)不再委派成飞先生担任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截至本公告日,成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14、《关于向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董事的议案》
(1)同意委派方强先生担任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自方强先生履职之日起,成飞先生不再担任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15、《关于修订<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5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9)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10)关于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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