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电光科技: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5 00:00 查看全文

电光科技

股票代码:002730股票简称:电光科技公告编号:2024-022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0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1377号办公楼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晓霞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电光科技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0064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41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0022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29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2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6347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1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592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97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

424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7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对《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二)《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电光科技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三)《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电光科技本议案通过。

(六)《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七)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八)《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电光科技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本议案通过。

(十)《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电光科技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本议案通过。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4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本议案通过。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电光科技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十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电光科技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曲峰、刘彤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