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1月15日,好利科技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以下简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陈修、刘昊德、张东杰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据公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到,厦门监管局对好利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准确,导致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未准确界定子公司对外提供的融资咨询服务业务收入性质,导致2022年、2023年年报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不准确。三是对个别重大事件未按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登记。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好利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还提到,陈修作为好利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前述违规事实负主要责任。刘昊德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前述第三项违规事实负主要责任。张东杰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前述公司第一项、第二项违规事实负主要责任。三人被要求于11月18日到厦门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公告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据了解,好利科技的主要产品为电子熔断器和电力熔断器。据公司三季报,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2.76亿元,同比增长42.56%;归母净利润3409.86万元, 同比增长9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