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8股票简称:特一药业公告编号:2024-054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号文《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4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354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4000000.00元,利息为12776.67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6000000.00元后的发行金额348012776.67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1655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6357376.67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470002号验证报告。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38号《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40287 股,募集资金总额196999934.04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12000000.00元(不含税金额11320754.72元)后的发行金额184999934.04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773730.1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4905449.15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5-10008号验资报告。
3、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9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1465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65元。截止2023年9月14日,本公司实际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46514 股,募集资金总额 274999916.1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
5600000.00元(不含税金额5283018.87元)后的发行金额269399916.10元,已由保荐人(主承
销商)东莞证券股份于2023年9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审计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874949.91元(不含税金额825639.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68891257.7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
验字[2023]第5-0000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报告期使用金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290688816.65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268809019.12元,报告期投入21879797.53元;累计
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1679633.3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521540.45元、报告期收到的理财产品投
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8092.93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897509.44元。
期末余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2450683.96元,其中: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2450683.96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报告期使用金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
148942554.98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119341303.98元,报告期投入29601251.00元;累计
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93278.17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86740.22元、报告期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37.95元。
期末余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6256172.34元,其中: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6256172.34元。
23、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报告期使用金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60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资金60000000.00元,报告期投入0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35177.33元(含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4482.46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37924.94元(含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户销户后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利息收入44482.46元)、报告期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97252.39元。
期末余额: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0281952.57元,其中: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4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6281952.5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账号60721666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757901318010188)、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9550889900000215538)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在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原名: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城信用社,下同)(账号80020000011457115)、全资子公司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账号653569524588)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城信用社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聘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职责将由东莞证券承接。
32020年10月26日,公司已与国信证券签署了《特一药业与国信证券关于终止<特一药业与国信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之协议书》。
2020年11月13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重新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重新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17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
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4年1月15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账号730275174852)、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账号80020000017114647)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64131254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9550880055370800559)、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80020000020567884)开
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9月18日,公司与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企业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类型存款金额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607216669专户5559433.5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757901318010188专户0.00已于2022年5月27日销户
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80020000011457115专户0.00已于2022年9月22日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653569524588专户4964868.9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9550889900000215538专户1926381.53
合计12450683.96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类型存款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730275174852专户6156115.19
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80020000017114647专户100057.15
合计6256172.34
3、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类型存款金额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641312542专户3543284.5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9550880055370800559专户2738668.05已于2023年12月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80020000020567884专户0.00
21日销户
合计6281952.57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51、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3、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4年半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
6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4635.7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87.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5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068.8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89%截至期末投资本报告期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本报告期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是否达到预进度(%)(3)实现的效否发生重大变投向(含部分变更)投资总额额(1)额入金额(2)用状态日期计效益
=(2)/(1)益化承诺投资项目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
是17106.3313606.331579.8710924.7380.29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系统建设项目
新宁制药药品 GMP 改扩
否17529.4117529.41-17536.04100.042024年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建工程项目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是-3500.00608.11608.1117.372025年4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4635.7434635.742187.9829068.88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4635.7434635.742187.9829068.88
“新宁制药药品 GMP 改扩建工程项目”原预计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完工,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工并通过了 GMP 符合性检查,配套项目之一的“废水处理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设备已交付,尚需调试及验收,预计
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7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2018年10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的物流信息服务区、商务办公区、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勤保障区及部分仓储的实施地点,从“台山市北坑工业园长兴路11号”变更至“台山市水步镇振兴路21号”。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1)2017年1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18年12月21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19年8月28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3000.00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9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0年7月21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20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
8意意见。截止2021年5月13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9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21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
2022年4月25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7000.00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2022年5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3年4月27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2023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24年4月16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2024年5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000.00万元。
由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均以由母公司特一药业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期对子公司实行增资的形式开展。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特一药业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新宁制药药品 GMP 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增资已实施完毕。由于该项目的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将对应该项目的节余资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金(包括利息收入扣银行手续费等)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7日和5月27日,合计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896715.55元划款至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至此,该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为757901318010188)于2022年5月27日销户。截至2022年9月22日,新宁制药在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开设的账号为80020000011457115的募集资金9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将该专用账户销户(销户时结清利息793.89元转入新宁制药的基本银行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剩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10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8490.5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60.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894.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投资进本报告期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本报告期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投项目达到预定可是否达到预度(%)(3)=实现的效否发生重大变投向(含部分变更)投资总额额(1)额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计效益
(2)/(1)益化承诺投资项目现代中药产品线扩建及技2024年12月31否18490.5418490.542960.1314894.2680.55不适用不适用否术升级改造项目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8490.5418490.542960.1314894.26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8490.5418490.542960.1314894.26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11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9391188.79元及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235849.06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合伙)出具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5-10075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1)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2年11月15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年1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3年10月23日公司已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1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剩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12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净额26889.130.00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000.00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更本报告期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报告期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含部分实现的效到预计否发生重大变投向诺投资总额总额(1)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3)=(2)/(1)状态日期
变更)益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现代中药饮片建设项目否20889.1320889.130.000.000.002026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6000.006000.000.006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6889.1326889.130.006000.00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6889.1326889.130.006000.00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不适用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不适用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不适用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不适用
13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不适用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不适用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流动资金情况公司出具了《关于特一药业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将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40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不适用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由于以简易程序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补充流动资金”已补充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80020000020567884)于余的金额及原因2023年12月21日销户,销户时结余利息收入44482.46元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剩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4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截至期末投资进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本报告期实际投截至期末实际累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报告期实现是否达到预计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度(%)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入金额计投入金额(2)用状态日期的效益效益
总额(1)(3)=(2)/(1)化药品仓储物流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中心及信息系3500.00608.11608.1117.372025年4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统建设项目
合计3500.00608.11608.11
由于公司目前正进行生产线升级扩建、营销渠道建设等工作“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信息化系统建设”目前建设条件尚不成熟,为提高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建设项目轻重缓急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拟终止“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中“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建设投资,将“药品仓储物流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至13606.33万元,调减出的募集资金3500.00万元拟用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宿舍建设项目”。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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