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规定以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周建军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阅周建军先生相关材料,认为周建军先生拥有一定的会计、审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备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情形。
周建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先明龙小海陈旭东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