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证券简称:龙大美食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28119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5日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5日
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 T6-33楼龙大美食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晓初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此次股东大会,
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本次会议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张瑞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会议的股东200人,代表股份44442322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260%(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32276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5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6人,代表股份1214722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5%。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6人,代表股份1214722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6人,代表股份1214722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5%。
5、公司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长杨晓初先生、监事张玮女士因工作原因
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43945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5%;反对432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3%;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696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685%;反对4323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94%;
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