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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美食: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726证券简称:龙大美食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28119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2月18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60亿元担保总额度(包括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的担保),用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20亿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二、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进展情况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莱阳支行”)签订授信协议,由工商银行莱阳支行为公司提供融资服务,金额为1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龙大”)与工商银行莱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且已通过聊城龙大内部的担保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山东省莱阳市食品工业园

4、法定代表人:杨晓初

5、注册资本:壹拾亿零柒仟玖佰壹拾伍万玖仟柒佰贰拾伍元整

6、成立日期:2003年7月9日

7、营业期限:2003年7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生产;生猪屠宰;饲料生产;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1-12月2024年1-6月营业收入1331847.32504413.20

净利润-148367.026356.06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总资产631753.84593450.51

净资产165696.08172052.24

注:2023年度有关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1、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三、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支行(以下简称“郑州银行内乡支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金额为

3000万元。公司与郑州银行内乡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内乡县灌涨镇前湾村312国道与默河交叉口西北角

4、法定代表人:张志明

5、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08年05月27日

7、营业期限:长期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禽收购: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公司持股比例:60%

10、2024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50.56%

11、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1-12月2024年1-6月营业收入247899.0299723.72

净利润-2789.01-451.32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总资产62946.5659827.58

净资产30028.5229577.21

注:2023年度有关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支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和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及其他应付费用等全部债权。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75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79.2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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