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4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慎的审查,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意将2024年半年度报告提交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到会委员签名:
陈佳俊高波李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