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19证券简称:麦趣尔公告编号:2024-035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7日
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16: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昌吉市麦趣尔大道麦趣尔集团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计170人(代表171名股东),代表股份数73189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293%,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9名股东),代表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8345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05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6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股份数1484428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5244%;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16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738900股,约占本次公司总股本的0.424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审议了以下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1、审议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30045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1%,反对15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4%,弃权2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5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492%,反对15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395%,弃权2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1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2、审议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29647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27%,反对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0%,弃权3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629%,反对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92%,弃权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7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