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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1-15 00:00 查看全文

*ST东易 --%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易日盛

股票代码:0027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66号1

住所:

层006号(自贸区武汉片区)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33号小米移动互联

通讯地址:

网产业园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1月14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目录

释义....................................................4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章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三章本次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章前六个月内买卖东易日盛股份的情况...................................9

第五章其他重大事项............................................10

第六章备查文件..............................................11

3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则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指含义

上市公司、东易日盛、公司指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小米科技指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本报告书指报告书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减持东易日盛

2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5%。变动后小米科

本次权益变动指技(武汉)有限公司持有东易日盛209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第15号

15号准则指—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4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20100MA4KWE6L5W成立日期2017年9月1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一路66号1层006号(自贸区武汉片区)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曾学忠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

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网络技术开发;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期限2017年9月1日到2047年8月31日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33号小米移动互联网产业园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53286666股东情况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5(二)董事及其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如下表: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序号姓名性别国籍职务长期居住地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曾学忠男中国总经理执行董事北京否

2林秀女中国财务负责人北京否

3刘德男中国监事北京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东易日盛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的情况。

6第二章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东易日盛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4年12月20日披露《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

41953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除以上公告外,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三章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易日盛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股份的性股东名称

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股)小米科技无限售条件流(武汉)210000005.0055%209768004.9999%通股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本次权益变动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

前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55%。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易日盛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为

20976800股,比例减少至4.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益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8第四章前六个月内买卖东易日盛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东易日盛股份的情况。

9第五章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0第六章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证券部。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5年1月14日12(本页无正文,仅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5年1月14日

13附表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北京市朝阳区酒仙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桥北路甲10号院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电子城 IT 产业园

C3B 座东易大楼股票简称东易日盛股票代码00271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区九峰一路66

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名称注册地号1层006号(自贸

区武汉片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持股种类: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210000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5.0055%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股票种类:普通股后,信息披露义变动数量:23200股务人拥有权益的变动比例:0.0055%

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后数量:20976800股

比例变动后比例:4.9999%

14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是否拟于未来12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个月内继续增持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15(本页无正文,仅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5年1月14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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