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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12-28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712证券简称:思美传媒公告编号:2024-060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美传媒”)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2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8)。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38人,代表股份

1798518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044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755743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58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36人,代表股份4277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59%;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中小投资者共436人,所持股份4277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5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姚兴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791147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5902%;反对

458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550%;弃权278400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5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35404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82.7685%;反对458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0.7230%;弃权27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6.50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琦、赵龙廷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思美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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