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证券简称:思美传媒公告编号:2024-047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美传媒”)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整合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四川恒盈产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产融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融发展”)共同出资6000万元投资设立天津思美产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其中,思美传媒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9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83%,产融发展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整合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一、对外投资事项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与产融发展就共同出资设立及运行合伙企业的相关事宜,已签署了《天津思美产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合伙协议未尽事宜,合伙人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共有委员3名,其中普通合伙人(产融发展)委派1名,
有限合伙人(思美传媒)委派2名。拟议事项需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有表决权的参加投决会会议的成员一致同意通过(与拟议议题有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的委员无需回避表决)。
2.对于本协议书的签订及本协议书所涉及的全部内容,除应各自监管部门要
求所需进行的必要披露以外,合伙人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否则,如因一方擅自披露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书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3.任何一方违约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均负有向守约方赔偿损失的责任。
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天津思美产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