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2证券简称:思美传媒公告编号:2024-031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美传媒”)董事会于2024年4月9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4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
24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
1751466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179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743026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24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4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51%;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中小投资者共6人,所持股份84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5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姚兴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丁和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7507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7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92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1390%。
1.02选举王慧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1750718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73%。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92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1390%。
上述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丁和根先生、王慧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琦、赵龙廷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思美传媒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