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8证券简称:光洋股份公告编号:(2024)080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关于提议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李树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提供的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李树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0月25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稳定提升公司价值,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建设银行提供的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12元/股(含12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股东大会或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按照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2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数量8333333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1.4825%;按照回购金额下限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2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数量5833333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1.037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建设银行提供的专项贷款。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提议人李树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李树华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树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已就上述提议进行研究、讨论、制定具体回购方案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以股东大会或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七、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