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07股票简称:众信旅游公告编号:2024-041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3日下午2:00(下午1:30-2:00为现场审核登记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上
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上午9:15至
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朝阳公园西2门)众信
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该现场会议由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镭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1股票代码:002707股票简称:众信旅游公告编号:2024-041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420人,代表股份
13735722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3.977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共419人,代表股份3711320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3.776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4人,代表股份2693967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1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4人,代表股份2693967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1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16人,代表股份11041754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6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415人,代表股份1017352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5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134259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49%;
2股票代码:002707股票简称:众信旅游公告编号:2024-041
反对票:15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5%;
弃权票:15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34015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539%;
反对票:15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77%;
弃权票:15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8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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