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以现场会议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独立董事3人,实际到会独立董事3人,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会议由独立董事张志顺先生主持。与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关于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借助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促进业务协同发展。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与关联方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为《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顺黄振中黄海军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