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证券简称:良信股份公告编号:2024-082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 9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及2024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0)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9月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9%,最高成交价为5.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8元/股,成交总金额5893885.33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9.02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