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意见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审核意见:
(一)2024年上半年,公司没有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4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2024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发生额为90553.90万元,全部
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545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9.77%。
2024年上半年的对外担保,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截至本报告日,尚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2024年上半年,公司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证券代码:002705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人及其控股、参股的其他单位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关于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为印尼东菱科技有限公司(PT Donlim Technology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东菱科技”)提供担保,有利于印尼东菱科技顺利开展日常各项经营业务,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印尼东菱科技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新增为印尼东菱科技提供担保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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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康杏庄________________万爱民________________
邓庆晖________________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