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2证券简称:海欣食品公告编号:2024-056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
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积极响应监管机构关于加强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回报,增加分红频次等方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未达到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条件。
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表决结果: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