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5证券简称:煌上煌编号:2024—029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煌上煌”)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7月12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3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3年8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煌上 JLC1, 期权代码:037379。
2023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和原因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应在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即预留的股票期权应在2024年7月17日前授予激励对象。由于预留的股票期权在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期限内无潜在激励对象授予,因此公司决
定取消授予预留部分的200.00万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取消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取消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取消授予预留的200.00万份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计划,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授予预留部分的200.00万份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取消授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取消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煌上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