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
的说明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Hong Kong Aura Investment Co. Limited/香港奥拉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拉投资”)、Win Aiming Limited/赢准有限公司等 25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宁波奥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标的资产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奥拉投资、宁波双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Ideal Kingdom
Limited/典王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为上市公司关联方;
交易对方海南全芯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全芯”)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实际控制人袁剑琳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故海南全芯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王成栋、WANG YINGPU 父子,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此外,上市公司近36个月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