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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689证券简称:远大智能公告编号:2024-059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

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王延邦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5人,代表股份37119562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

3598060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8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4人,代表股份11389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4人,代表股份11389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4人,代表股份11389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1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

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555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5%;

反对39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弃权

240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9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772%;反对39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099%;弃权240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四、会议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

3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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