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核查了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材料,并对公司《关于2024半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作如下说明:
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审计委员会委员:石海峰、彭安林、花迪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