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8证券简称:金河生物公告编号:2024-10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
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指南汇编2024》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指南汇编2024》
的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和《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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