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2证券简称:龙洲股份公告编号:2024-066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明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55人,代表12207907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
1权股份总数21.7080%;
2.现场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
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117714447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1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549人,代表436462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61%;
4.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投资者共550人,代表839445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7%。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205088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38%;反对136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0%;弃权20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824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948%;反对136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881%;弃权20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相文景、刘慧律师予以见证,
2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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