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2证券简称:龙洲股份公告编号:2024-077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泽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材文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实施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经履行公开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标单位,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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