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1证券简称:奋达科技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珠海格力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金投”)及
其一致行动人股东珠海格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金六号”)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范
围内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金投及格金六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27019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自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格力金投和格金六号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格力金投及格金六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5710288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格金六号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格力金投持有公司股份90270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格力金投及格金六号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
1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710288股,持股比例累计减
少1.977965%,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减持均价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元/股)(股)本比例(%)
格力金投大宗交易2024/12/266.039631880.053350
2024/12/27至
格金六号大宗交易6.68347471001.924614
2025/1/17
注
合计------357102881.977965
注:格力金投及格金六号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14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963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7302%,持股比例由6.977959%变动为5.650657%,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1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格力金投及格金六号于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7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174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0663%,持股比例由5.650657%变动为4.999994%,股份变动比例达1%。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无限售条件股份912333815.053345902701934.999994
格力金投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合计912333815.053345902701934.999994
无限售条件股份347471001.92461400.000000
格金六号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合计347471001.92461400.000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1259804816.977959902701934.999994
合计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合计1259804816.977959902701934.99999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格力金投及格金六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