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奋达科技
公司股票代码:0026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杨明焕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688弄****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688弄****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义务人在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奋达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奋达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3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4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6
第七节备查文件...............................................7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第一节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奋达科技、公司指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明焕指杨明焕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本报告书指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办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准则第15号》指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1-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杨明焕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211231986********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688弄****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688弄****室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否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明焕在上市公司玉禾田(300815)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2-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2024年12月24日,杨明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
1472976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0270240股,
占总股本的4.99999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杨明焕持有上市公司105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815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权益变动方式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股)比例(股)
杨明焕减持公司股份1050000005.815867%902702404.999997%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奋达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4-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前6个月内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减持本公司股份。
-5-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6-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三)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7-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明焕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24日
-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司在地股票简称奋达科技股票代码002681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688杨明焕
人名称务人地址弄****室
拥有权益的股增加□减少√不变,有无一致行有□无√份数量变化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是□否√务人是否为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上市公司实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式(可多选)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1050000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5.815867%股份比例
-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务人拥有权益变动比例:0.815870%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后数量:90270240股,变动后比例:4.999997%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时间:2024年12月24日
份变动的时间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是□否√
露资金来源注:不涉及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
是□否√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是□否√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10-(本页无正文,仅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明焕
日期:202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