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8证券简称:珠江钢琴公告编号:2025-010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会计政策变更的受影响的合并母公司内容和原因报表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执行《企业会计准营业成本1453633.071718168.180.000.00则解释第18号》执行《企业会计准销售费用-1453633.07-1718168.180.000.00则解释第18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
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