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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15 00:00 查看全文

浙江美大 +1.16%

证券代码:002677证券简称:浙江美大编号:2025-003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高管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王培飞先生、董事、总经理徐建

龙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358600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5506%)的公司董事长、财

务负责人王培飞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9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86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51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359%。

持有本公司股份2418220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431%)的公司董事、总经

理徐建龙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5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575%)。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王培飞先生、董事、总经理徐建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管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职务持股总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培飞董事长、财务负责人358600265.5506

徐建龙董事、总经理241822043.743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2、减持股份来源:2016年2月2日通过协议转让受让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东名称职务

(股)(%)

集中竞价35600000.5510%

董事长、财务负责人

王培飞大宗交易54000000.8359%

合计不超过89600001.3869

徐建龙董事、总经理不超过55400000.8575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4月8日至

2025年7月7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王培飞先生、徐建龙先生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王培飞先生、徐建龙先生在2016年2月2日通过协议转让受让公司股份

时承诺:将遵守证监会关于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3、王培飞先生、徐建龙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王培飞先生、徐建龙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王培飞先生、徐建龙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王培飞先生、徐建龙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王培飞先生、徐建龙先生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王培飞先生、徐建龙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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