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3证券简称:西部证券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49779债券简称:22西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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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94922西部06
14817623西部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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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6223西部06
14869924西部01
14875324西部02
14886524西部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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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五期)2024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五期)(债券简称:23西部06,债券代码:14846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10月15日支付2023年9月21日至
2024年10月14日期间的利息并兑付本金。
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10月14日,摘牌日为2024年10月15日,凡在2024年10月14日(含)前买入并持有“23西部06”的投资者享有本次兑付的利息和本金;2024年10月14日(含)前卖出“23西部
06”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兑付的利息和本金。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完成发行的本期债券至2024年10月15日将期满到期。根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
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将进行兑付兑息,为保证本次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
3、债券简称:23西部06
4、债券代码:148462
5、发行规模:人民币6亿元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390天
8、票面利率:2.68%
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10、起息日:2023年9月21日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4年10月15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担保情况:无担保
15、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6、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68%,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人民币合计1028.562191元(含税),其中包含兑付本金1000.00元,派发利息28.562191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期债券本息为人民币1022.849752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期债券本息为人民币
1028.562191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及债券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4日
2、最后交易日:2024年10月14日
3、兑付兑息日:2024年10月15日
4、债券摘牌日:2024年10月15日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14日(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法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摘牌安排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10月15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10月14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八、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