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72股票简称:东江环保公告编号:2024-56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
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碧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有效规避市场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配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新增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合计为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方案及签署相关合同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三)《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状况、股东回报等因素,同意制定《未来三
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202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