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证券简称:龙泉股份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2749334.7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09288366.66元,期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3460968.1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61026678.25元。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5589387.7027780798.99-640297055.6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61026678.25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3460968.13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82308956.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否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备查文件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