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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领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07 00:00 查看全文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67证券简称:威领股份公告编号:2025—010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年2月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

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601-6666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谌俊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1月2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4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9041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82%。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021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24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243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6020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3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4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020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2.89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4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020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39%。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5922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44%;反对387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6%;

弃权9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5379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285%;反对387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54%;弃权9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61%。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67542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20%;反对232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弃

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65414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837%;反对232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0%;弃权1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泰山、李赞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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