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领股份
股票代码:002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12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或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指全称及注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出具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报告书指简式权益报告书》
威领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指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领指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亿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持的威领新本次权益变动指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由18.52%变为13.0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准则15号》指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
法定代表人:刘恋恋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设立日期:2020年08月12日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经营范围: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20年8月12日至2050年8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1HXXEG4K
主要股东:上海黔清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耀清科技有限公司、黄达。
实际控制人:黄达
通讯方式:电话:021-58646062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持的威领
股份持股比例由18.52%变为13.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将结合证券市场变化情况减少其在威领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9月11日,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共计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处置上海领亿的质押股份4797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持股比例1.98%。减持后上海领亿持有威领股份40087945股,持股比例为16.54%。
控股股东上海领亿因部分股份质押违约被债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执行,持有的共计8566664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53%)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1日在京东网上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本次拍卖共分为两个拍卖标的,均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名下证券账户内4283332股股票,所持证券简称“威领股份”(股票代码:002667)。
2024年12月6日,拍卖标的一的428333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77%)
已完成缴款及交易过户登记。
2024年12月19日,拍卖标的二的428333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77%)
已完成缴款及证券过户登记。
过户登记后上海领亿持有威领股份31521281股,持股比例为13.01%。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488554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42371000)的18.5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15212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42371000)的13.01%。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31521281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3.01%。其中质押17425340股,质押比例为55.28%,司法冻结
14095941股,冻结比例为44.72%。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相关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的情形。
2.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
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有关部门批准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在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前6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第七节备查文件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告知函等文件;
三、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此页无正文,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南省郴州市公司股票简称威领股份股票代码002667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公司地137号7层
增加□减少■不变,但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变化
持股比例下降□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是■否□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数量:44885548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18.52%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持股数量:31521281(持股比例:13.01%)份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51%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9月11日,质权人国
泰君安证券共计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处
置上海领亿的质押股份4797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持股比例1.98%。减持后上海领亿持有威领股份40087945股,持股比例为16.54%。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控股股东上海领亿因部分股份质押违约被
式债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持有的共计8566664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53%)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0日至
2024年11月21日在京东网上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9日,司法拍
卖全部8566664股份完成证券登记过户。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是■否□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其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
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上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前6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否■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是□否■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