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证券简称:威领股份公告编号:2024—090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10点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谌俊宇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大华审字
[2024]00000519号审计报告,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因此本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3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770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14.33元/股;注销3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25000份。
回购注销12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65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3.75元/股;注销其中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80000份。
董事李佳黎作为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
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公告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事项同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14:0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法律顾问出具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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