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7证券简称:中科金财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123765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
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3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12日,公司披露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工作,授予日为2023年8月24日,上市日为2023年9月19日。
6.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037股。
7.2024年8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了股份回购注销业务。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在随后的24个月内分2期解锁。解锁时间安排及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解锁比例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一个解锁期5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二个解锁期5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3年8月24日,上市日为
2023年9月19日,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4年9月18日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期条件的说明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
1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足解除限售条件。
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除1名激励对象辞职不再具(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备解除限售条件外,其余5名人选;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全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部满足本次解除限售条件。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1)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司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以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2024)第217065号《审计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报告》,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益的净利润减亏不低于10%。损益的净利润为-
3
(2)2023年年度新增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申请数125718352.55元,比2022
不低于5个;新增软件著作权申请数不低于20年增长34.08%。
个。(2)2023年年度新增知识产
(注:上述“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发明专利申请数5个;新增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软件著作权申请数23个。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综上,已满足第一个解锁期公依据。)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若激励对象除1名激励对象辞职不再具
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公司备解除限售条件外,其余5名
4按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限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全性股票当期可解锁份额注销。激励对象只有在上部满足本次解除限售条件。
一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以上,才能解锁当期激励股份,个人实际可解锁额度与个人层面考核系数相关,具体考核内容根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名激励对
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765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36%。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的差异说明公司2024年6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
司已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037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8.10元/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4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已回购股票的注销手续。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人;
2.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37653股,占目前
公司最新股本总额的0.36%。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本次可解除限售剩余未解除限售序获授的限制性姓名职务的限制性股票数的限制性股票数
号股票数量(股)量(股)量(股)
1司苗珍创新业务总监580247290123.00290124.00
2吕良权交付总监555556277778.00277778.00
3孟志坚资深算法专家493827246913.00246914.00
高级项目经理、
4仲丛霞493827246913.00246914.00
算法专家
5王喆算法专家351852175926.00175926.00
合计24753091237653.001237656.00限制性股票尚需经有关机构办理手续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5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37653股。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共计1237653股办理解除限售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就本次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解锁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