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证券简称:海思科公告编号:2024-09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思科”)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16日至 2024 年 8 月 25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系
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1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情况
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41179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4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09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09月18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09月18日实
2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
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P=P0-V=14.10(元/股)-0.145(元/股)=13.955(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后,2024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10元/股变更为13.955元/股。除上述调整之外,其余事项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一致。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3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上述事项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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