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6证券简称:天佑德酒公告编号:2024-037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9154805.6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9617531.28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20317942.6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42460956.5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98923961.72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拟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4820029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1590.61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期。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该中期分红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定期)、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分红方案,2024年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
本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有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9.98%,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期)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