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会议的
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邢铭强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
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6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定期)审议。
独立董事:邢铭强、范文来、戎一昊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