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科技”、“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宏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5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数量为515.00万张。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8688679.28元(不含税)及持续督导费用56603.77元(不含税)后,余额
506254716.95元于2022年12月8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到位
资金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登记费用及发
行手续费用合计2292169.80元(不含税),加上持续督导费用56603.7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4019150.9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2]B14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1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27000.0026000.00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13275.9710500.00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51500.00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401.92万元,少于《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1500.00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根据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使用募调整后拟使用募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金额
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27000.0026000.0026000.00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
13275.9710500.009401.92
装备扩能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15000.00
合计51500.0050401.92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的定制化设备购置和安装及工程建设等多方面出现不同程度放缓,项目推进以及付款进度有所延迟,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公司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延期,将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及核心设备选型复杂、采购周期延长等多方
面因素影响,部分定制化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调试等出现不同程度放缓,项目推进以及付款进度有所延迟。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
该项目建筑工程已完工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仍有部分定制化设备的交付和安装调试等出现不同程度放缓。因此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公司决定将“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预计的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实施。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变化及核心设备选型复杂、采购及周期延长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定制化设备的交付和安装调试等出现不同程度放缓,项目推进以及付款进度有所延迟。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照新的计划顺利实施。
3三、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募投项目“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实施期限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审慎研究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宏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华宏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胡古月卓继伟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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