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36证券简称:金安国纪公告编号:2024-059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控股子公司(含2024年1月1日以后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
过47.6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因全资子公司金安国纪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国纪”)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珠海国纪在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债权额为20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2024年09月0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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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
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五)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76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356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9.75%。
由于担保义务是在被担保对象实际发生授信业务(如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担
保函等)时产生的,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授信金额为125775.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2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珠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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