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0证券简称:华西能源公告编号:2024-06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黎仁超先生。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黎仁超先生的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0414746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黎仁超,黎仁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以发行数量上限230414746股测算,本次发行前,黎仁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2756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0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黎仁超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84690426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7.2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黎仁超先生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