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证券简称:成都路桥公告编号:2024-05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近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晓晴女士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披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
《关于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5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立刻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所述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地分析讨论,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自查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并追溯调整《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以及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公允价值的披露”相关内
容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补充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投票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