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证券简称:亚玛顿公告编号:2024-04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上市公司”)原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苓达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盐城达菱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报告书披
露之日(2024年2月7日)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日(2024年8月16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六)其他经判断需要确认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人员;
(七)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如下:
(一)国金证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国金证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自营衍生品对冲账户、资管产品在自查期间存在亚玛顿股票的交易行为,具体如下:
累计买入累计卖出自查期末结余账户名称交易期间
(股)(股)股数(股)自营衍生品对
2024.02.07-2024.07.31440045000
冲账户
资管账户2024.02.20-2024.05.06390046000
根据国金证券出具的自查报告,国金证券自营和资管业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较为健全的信息隔离墙管理机制,充分保障职业操守和独立性。国金证券各业务之间在组织架构、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行等方面形
成了严格隔离机制及敏感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公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公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公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自查期间,国金证券相关股票交易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国金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国金证券买卖亚玛顿股票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与亚玛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关联关系,国金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亚玛顿股票的行为。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根据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等文件,国金证券在自查期间买卖亚玛顿股票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
除上述情形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亚玛顿股票的行为。
五、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根据本次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国金证券在自查期间买卖亚玛顿股票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亚玛顿股票的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